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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冒伪劣商品鉴别的一般方法(一) |
| 杭州质量标准技术评定中心 http://www.hzqcc.com 发布时间:2005-4-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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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什么是假冒伪劣商品 1 假冒商品:商品在制造时,逼真地模仿别人的产品外形,或未经授权,对已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进行复制和销售,借以冒充别人的产品。在当前市场上主要表现有冒用、伪造他 人商标、标志;冒用他人特有的名称、包装、装潢、厂名厂址;冒用优质产品质量认证标 志,伪造产品产地和生产许可证标识的产品。 2 伪劣商品:是指生产、经销的商品,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,其质量、性能指标达不到我国已发布的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所规定的要求,甚至是无标生产的产品。 《产品质量法》第5条规定: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;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,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、厂址;禁止在生产、销售的产品中掺杂、掺假,以假充真,以次充好。 常用的质量认证和安全认证标志见图1。对于被冒用最多的电工产品和家用电器产品安全认证标志(又称为CCEE绿色长城标志)图案和标志规格,在图2中作了详细介绍。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0年7月24日发布了《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》,推出了免检证书与免检标志。为了避免对产品质量可靠、有一定生产规模、产品涉及民族工业 和支柱产业、有利于引导扩大内需消费的产品生产企业重复检查,减轻其负担,确定电视机 、电冰箱、洗衣机、空调器、建筑用螺纹钢筋、水泥、尿素和鞋类列入首批免检产品目录。 凡获得免检的产品自获准免检之日起三年内,在全国范围内免于各种形式、各个部门、各个方 面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实施的各种形式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。 国家免检产品标志属于质量标志。表明该企业产品经省以上或国家抽查连续三次都合格,且两年内未出现不合格情况,并符合国家质量、标准、计量、环保、节能等法律法规要求和国 家产业政策规定。获得免检证书的企业在免检有效期内,可以自愿将免检标志标示在获准免 检的产品或者其铭牌、包装物、信用说明书、质量合格证上。 为提高免检工作权威性,只进行国家级免检。免检标志基调为白色,外圆及中心图形为蓝色 ,字及字母为黑色。免检标志尺寸以标志外圆半径R为基础,以R的相应比例确定标志上其他各部位的尺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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